文章摘要
2017年以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思想相继写入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中国宪法序言以及联合国决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彰显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巨大贡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是从全人类的角度,来考虑如何建立新型的、合理的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如何“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1]虽然其概念、内涵和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提出并形成的,但是构建超越民族国家的共同价值观和世界性秩序的思想资源和国际合作实践却源远流长。在这些思想理论和国际实践中,人权保障都是建立理想世界的终极目标和根本动力。构建以“为中国人民造福”,“为世界各国人民造福”为目标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样体现着深厚的人民情怀,[2]因此,完善以生存权、发展权和追求幸福权为内涵的新时代人权保障事业,是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历史进程的具体路径和主要抓手。
作者简介
刘小妹:刘小妹,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