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共行政在理论上有四种含义:一是指公共行政组织,二是指公共行政活动,三是指公共行政根据公法的管理活动,四是指公共行政组织制定规章、做出行政行为、签订行政合同等实体和程序行为。本文主要从组织意义上探讨澳门公共行政的产生与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