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在初始阶段只覆盖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与很多直接针对企业的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政策,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用能权交易等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作用,降低政策实施成本,对相关政策的设计进行有效协调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关于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制定的规定,以及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顶层设计要求,为相关政策的协调提供了良好渠道。实践表明,这些政策的协调性仍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