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主要表现有:战略地位不断提升、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行政管理体制有所改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社会意识有所提高、评估机制渐趋科学、示范试点持续增多和监管执法逐步加强。但同时,我们也面临行政管理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成熟、生态环保产权制度不明晰、有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监督评估机制不到位、公众参与机制未建立和跨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的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现提出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