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彼时作为新媒体的电视媒体,丹尼尔·戴扬(D.Dayan)和伊莱休·卡茨(E.Katz)于1992年提出了“媒介事件”(media events)的概念。[1]在当前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环境下,中国发生了系列“新媒体事件”(new media events,也被称作“新媒介事件”)[2]。例如,“孙志刚”事件、“厦门PX”事件、“邓玉娇”事件、“我爸是李刚”事件等。“新媒体事件”即“新的”媒介事件,是在新的社会历史与媒介环境下发生的媒介事件,它经过以网络为主要代表的新媒体的广泛参与和传播而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新媒体事件集中体现了网络媒体的力量,标志着我国网络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与转型,并带给了中国现实社会诸多触动。如何理解“新媒体事件”的概念?其生成机制、社会影响、未来走向如何?反映了网络新闻传播发展的哪些新特点?这是本研究集中探索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