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一直在进行实体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改革,旨在做实、做大、做强仲裁机构,提高仲裁员素质。改革成效主要表现为省、市、县不断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增加了编制,新进人员基本为法律专业人才。2013年笔者参加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赴澳大利亚培训班。通过学习,笔者体认到澳大利亚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相关制度改革具有借鉴意义,同时针对我国现阶段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