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冲突通常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形:某一可认同的人群(不论是部落群体、种族群体、具有相同语言的群体、具有相同文化的群体、宗教群体、社会经济群体、政治群体还是其他群体)有意识地反对一个或几个其他可自我认同的人群,原因是他们追求的目标相互抵触或看上去相互抵触。”10042410双方的利益和目标互不相容,同时又都要追求这样的利益和目标,因而就构成冲突。一般来说,暴力形式的冲突就构成战争,如冷战后在苏联和东欧国家出现的一系列暴力事件已经形成战争,但有些冲突并不直接表现为暴力,如冷战时期的大国或军事集团之间的冲突,它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外交抗议、最后通牒、经济制裁等。战争开始之前会有不断的冲突发生,这些冲突有政治上的、经济上的和种族上的;有大规模的冲突,当然不时还会有小规模的冲突。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实力不均等使国家间的权力斗争不可避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了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对峙的世界格局。而冷战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李丹琳:1989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工作。200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博士学位。研究专长为国际政治,主要研究方向为原东欧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1999~2000年获得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的资助赴德国慕尼黑东南欧研究所进修一年。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编辑部副编审。编著《列国志·匈牙利卷》,曾撰写的文章主要有《东欧国家十年转轨的社会代价》《东南欧稳定公约——新区域主义的一个积极尝试》《东欧中亚研究》《欧洲发展报告—中东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