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GATT 的实践是成功的, 但是问题也很多, 其中贸易救济领域是其最为集中的体现。 在 GATT 体制下, 贸易救济制度是属于非关税措施中的一类, 与海关估价措施等其他非关税措施性质是一样的。 非关税措施, 自从东京回合谈判以后已经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严重问题, 是引起大量的国际贸易摩擦的导火索, 因而被称为与国际贸易的关税壁垒并列的非关税壁垒。 随着关税壁垒被逐渐拆除, 非关税壁垒成为被非难的焦点。 贸易救济制度则更是饱受批判, 其反倾销、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被列为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三个议题, 成为未来 WTO 规则构建中的重要课题。
作者简介
何力:重庆市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1983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1986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9年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博士。1986年到1991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教师。1991年到1999年历任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日本(财团法人)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日本关西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员。1999年起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2006年到2011年任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双聘教授,三级关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