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文重点剖析了国际法规则对贸易限制措施实施的相关规定,包含前提条件、政策目标、实施程度等要求。为确保国家运用贸易限制措施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的正当性,国家在采取贸易限制措施时应满足国际法规定的贸易限制措施的实施条件。WTO 规则中的安全例外条款、联合国框架下的“反措施” “危急情况” “ 重大违约” 及世界卫生组织框架下的《国际卫生条例》为国家基于国家安全理由实施贸易限制措施提供了不同的国际法依据。在厘清国际法对于贸易限制措施实施正当性的法律基准的前提下,我国在制定贸易限制措施法律法规时应注重与相关国际法规范的协调,使我国贸易限制措施立法既能精准实现维护我国国家安全的目的,又能在国际法治轨道上得到实施,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作者简介
陈喆:陈喆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学、国家安全学。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项、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1项、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智库委托项目1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科项目1项,参研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1项。在《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学术论坛》、《国际商务研究》、《中国海商法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