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世界经济不断自由化发展,全球形成了统一的竞争市场。国际市场的垄断现象破坏了市场自由竞争,导致了市场困境的出现,为了解决国际市场的垄断问题,有必要在国际社会构建竞争法机制。但是,现阶段构建全球统一的竞争法机制的条件还未成熟,先在区域内构建竞争法区域合作机制,从竞争法区域合作机制走向全球统一竞争法机制,是国际竞争法机制的发展路径。许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已经将竞争议题作为区域经贸议题,并尝试在区域内构建区域竞争法机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情况、竞争文化等因素不同,竞争法区域合作机制的构建模式不同。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倡议)。
724064882015年3月,中国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7年5月,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召开。中国还先后举办了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几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影响力日益扩大。“一带一路”倡议已经成为我国推进对外开放、推动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国际实践。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我国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通为主要途径,通过“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国际社会出现逆全球化、单边化的国际新形势下,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却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带动下,逆势中前进,独树一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等正在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亚洲区域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在分析了国际竞争法机制的构建路径、区域竞争法机制现状及区域竞争法机制模式之后,本文对“一带一路”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进行研究,并分析“一带一路”竞争法合作机制的发展及趋势。本文主要研究以下三个问题:第一,“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参与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竞争法合作机制现状如何?第二,为什么“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竞争法合作机制会呈现这种现状?第三,结合前四章的分析,我国应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竞争法合作机制谈判中提出何种竞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