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与欧元区类似,我国内部也存在较为严重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并且近年来,在东西差距之外,南北差距问题也日益显现;但我国与欧元区相比,作为一个单一的政治实体,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逐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基本不受“非最优货币区”这一结构性问题困扰。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有力促进了我国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推动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的贯彻落实,保障了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但是,欧盟消除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从而推动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包括欧央行货币政策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实践、创造性的银行监管模式、金融结构的调整、成员国财政纪律的约束强化、结构性改革政策、促进贫困落后地区发展的结构政策以及本币国际化策略,对我国都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胡琨: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土地管理本科肄业;德国波恩大学地理学学士(辅修国民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地理学硕士(辅修国民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欧洲学会理事;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德合作中心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欧洲金融与货币体系、德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