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数字经济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具有突出贡献,其发展需要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然而,随着数字企业实力的增强及其对传统行业渗透的加深,数字经济领域出现了“杀手并购”“二选一”等反竞争行为。尽管数字经济存在产品迭代较快、网络经济效应等特殊性,但本文通过辨析社会上对数字经济垄断的几个认知误区以及观察比较欧美监管实践发现,政府监管应坚持市场化取向,并降低对企业数量、资本规模和市场集中度等结构性指标的关注,将监管重点转向对数字企业反竞争行为本身的认定上。具体的,政府应在保持宽松、包容、审慎监管基调的同时,加强在行业内反垄断、跨行业无序扩张、数据使用公开开放、监管过程市场化等方面的监管规范,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作者简介
刘诚: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经济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制度经济、产业经济和数字经济。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Land Use Policy等报刊发表论文上百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国家发展改革委课题3项、国务院研究室课题1项、中央网信办课题1项。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多次获得国务院领导批示。曾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工作、中国驻英国使馆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