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气候信息合规是我国企业在“走出去” 的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气候信息是反映企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现状最直观、最高效的载体。有效的气候信息应当充分反映企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规划、决议、制度和效果等, 具体涉及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减排规划、影响评价、监测预测和预警以及适应减排后的保障等。在气候信息合规活动缺少法律规范制约和指引的背景下, 企业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存在标准模糊、主管责任分工不明确、披露内容可参考性不足等问题, 气候信息合规因此成为企业ESG合规的难点。以协同治理思路构建企业气候信息合规体系, 有利于企业气候信息合规主体明确内部分工、有效开展气候信息合规工作, 也有利于企业在国际业务和项目合作中降低合规成本, 使企业获得更多国际交易合作机会。
作者简介
于文轩:于文轩,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宁天琦:宁天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