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文对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进行评价,并在反思的基础上予以扬弃和借鉴,以期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有所裨益。正如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一样,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变迁同样具有进步性和局限性。一方面,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变迁具有其合理性,历次变迁均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变迁路径和福利政策进行改良或者调整,有效地缓解了西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另一方面,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实质上隐含着难以规避的结构性矛盾。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轨迹与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大相径庭,这决定了我们既要面对自身的特性问题,也要面对西方政治文明发展中具有的普遍性的问题。因此,理性地、客观地评价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在反思的基础上进行借鉴,在认同的基础上进行批判,在肯定的基础上进行否定,可以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后发国家”提供借鉴。面对全球化的席卷,世界进入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变革时代”。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寻找一种适应变革时代的治理形式,通过制度变革,推动国家政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是西方政治经济改良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中国的发展轨迹与欧洲社会大相径庭,这决定了我们既要面对自身独特的政治经济环境,也要面对西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既有成功经验亦有惨痛教训,这事实上可以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后发国家”值得借鉴的案例。对于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研究,最终还是要服务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作为一种“托底性”制度设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民众的基本权利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发挥了“安全网”和“稳定器”的双重作用,极大地维护了社会民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向前发展。在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双重压力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亦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社会保障价值理念亟待整合和完善、社会保障供给主体相对单一、社会保障资金渠道亟待丰富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共服务效能,也无法契合国家治理对社会保障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党和政府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环境做出的重大判断,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为此,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新形势,结合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经验与启示,提出进一步改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作者简介
赵浩华: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吉林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现任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政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研究。主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省教育教学改革等项目5项。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4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