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命之辨”与“性伪之辨”——再论孟、荀人性论之争非“人性善恶”之争
文章摘要
孟、荀人性论之争并非“人性善恶”之争,而是一场由“人之所以为人者”之命名而引发的名实、概念之争。在命名过程中,孟子通过“性命之辨”而对传统的“性”概念进行了一次“旧瓶装新酒”式的改造,传统“性”概念所涵括的内容如耳目口腹之欲等,被其完全剥离而统归于“命”这一概念之下,而“性”则被其专用于指称“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于禽兽者”;但荀子的做法不同,一方面,他严格谨守“约定俗成”的原则,非常自觉地在传统的意义上使用“性”这一概念;另一方面,对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因为传统中并无相应的“旧名”、“实名”或“善名”可用,故“有作于新名”,而命之曰“伪”。于是乎,一“命”一“性”,一“性”一“伪”,同名异实,同实异名,孟、荀之争由是起焉。
作者简介
路德斌:路德斌,哲学博士,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儒学研究院研究员,山东大学尼山学堂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儒学与荀子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