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显著成绩,基本建构起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格局,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高效便捷、专业规范、优质精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模式。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尚未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标准和投入总量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需要、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存有一定差距等。对此,本报告认为应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机制,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向基层辐射,激发和引导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保障基层服务常态化,持续创新便民服务模式,探索灵活多样的监督评估方式,强化监督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