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完善家庭承包制和土地产权制度的过程中,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从流转数量上看,土地流转入养殖种植合作社数量增多,服务业合作社数量减少;从服务内容上看,生产服务型合作社增长较快,再次超过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合作社成为主体,家庭农场经营内容开始分化,但仍以种植业为主。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农民将在农业提质增效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加大指导扶持服务工作力度,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水平将有很大提高;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创新金融保险服务方式,提高土地经营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