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章首先,讲述了亨廷顿的关于国家的理论,国家与政府和政体的关系,国家“在统治”的内涵解释。其次,指出亨廷顿提出的“现代” 国家本身的 “非现代性”, 超越了现代与传统二分法, 形成了新的理论视野。阐明了亨廷顿关于国家的“政治变化理论”,该理论将国家从政治现代化和政治发展理论中被经济社会因素左右的被动状态中走出来, 国家由此获得自主性。再次,表明在亨廷顿“政治变化理论”之后,不同思想大家关于国家理论的阐述并无新范式,都可视为 “政治变化理论” 的局部延伸。最后强调理解亨廷顿的国家政治理论, 既有助于我们走向未来, 也有助于我们回望过去。
作者简介
欧树军:欧树军,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