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的成立不仅源于东南亚各国应对冷战时期美苏之间的激烈博弈,而且源于各国之间存在严重的领土主权争端。东盟自成立以来,通过了一系列关于应对各成员国领土主权争端的政策文件,并提出了相应的组织程序和运行规范。然而,迄今为止,东盟各成员国或者没有启动过东盟管理和解决争端机制,或者未批准有可能对自己具有强制力的文件。东盟成员国在维持地区安全局势总体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多年的双边外交谈判,或者通过诉诸东盟外争端解决机制,特别是国际法院,解决了相互间的领土主权争端。东盟管理和解决争端机制存在启动难、专业性弱、程序复杂、决策政治性强和无执行力等缺点,无法得到东盟成员国的重视和尊重。东盟争端管理机制在南海问题上的适用性不强,但中国需要借鉴和利用东盟国家有关管理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的经验和教训,在南海领土主权争端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和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