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免受资本弹性积累与不稳定劳动大潮影响的“避难所”吗?通过对位于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的4家国有企业的多个案比较研究,本文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本文发现,尽管这4家国有企业的生产模式各不相同,但都采取了二元劳动体制,即国有企业职工被人为地分为两个劳动群体。一方面,正式职工与企业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收入相对较高、享受五险一金、福利待遇较好,甚至持有企业股份,处于后单位制、父爱主义或选择性放任的劳动体制下;另一方面,非正式职工则未与企业签订合同(或仅签订短期合同)、工资收入相对较低、享受少量或不享受企业福利待遇,处于更为简单和专制主义的劳动体制下。随着编制内人员数量的缩减,多数国有企业雇员也将成为不稳定劳动力大军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