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批判性地评述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两种理解:第一种是“物化劳动”(embodied labour)的观点,包括“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和斯拉法的方法;第二种是价值形式理论(value form theories)的观点,包括鲁宾(Rubin)的观点和迪梅尼尔(Duménil)、弗里(Foley)所发展的“新解释”的观点。
这些理解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价值关系的认知不同。前一种观点主张价值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平均劳动时间,后一种观点论证价值是货币体现出的对社会劳动的控制。对价值关系的不同认知,对价值分析的作用、意义和重要性的不同理解,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合法性的不同观点,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过去一百多年对马克思的理论有着激烈的争论。
本文并不会全面审视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