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在现代语境中,宗教已经丧失了以前的中心地位,而必须面对诸多已经从宗教中分化出来的独立领域。西美尔认为社会现象与宗教现象在三个方面存在形式相似性,即信仰、统一、个人与上帝/集体的关系。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问题上,西美尔的基本看法是,个体的个性特征与约束它的社会影响、旨趣、关系等,在彼此的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一种普遍的关系,即存在与行动的个体性是根据包围个体的社会群体的延伸而发展的。宗教通过为个体提供一套独特的、合理的意义系统,发挥着对社会秩序、族群或集体的神圣化作用,一旦个体所在的集体遭受外界攻击,必然会引发激烈反应,并反过来促进该集体内部的团结。
作者简介
邵铁峰:哲学博士,深圳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宗教学、社会理论、中西文化比较等,在《世界宗教研究》《世界宗教文化》《宗教社会学》《道风》《汉语基督教学术论评》《哲学与文化》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