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粤澳分别出台了合作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制度文本,确立了合作重点。粤港、粤澳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存在合作联席会议机制松散、中央顶层设计缺失以及执行机制不到位等问题,未来需要改革和完善粤港澳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制度,成立一个专责管理粤港澳合作事务的常设性机构,加强中央政府的协调作用,形成通畅的政策制定—执行链条。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面前,应该着手从合理定位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角色、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以及创新通关模式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