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真谛是人权。人权的保障始自儿童,并以儿童权利的保障程度作为社会整体人权保障的重要标尺。儿童受照顾权是指儿童从监护人那里得到必要和充分照顾直至其成年并能够照顾自己的权利。其内容涉及儿童物质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顾、情感上的满足、心理上的关怀和行为上的引导五个方面。儿童受照顾权未能得到保障,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留守儿童问题、流浪儿童问题、单亲家庭儿童成长问题、儿童托管问题等,还有最引人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保障儿童受照顾权需要家庭的努力,需要父母增强责任感,关心儿童的成长;需要社会的努力,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投入,各种社会组织的帮助;最重要的是需要国家的努力,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同时要完善立法,完善儿童福利政策。湖北省是劳务输出大省,也是留守儿童众多的省份之一,湖北省留守儿童的受照顾权实现的现状并不理想,法治湖北的建设应该更多关注这一儿童群体的基本权利,为荆楚文化的进一步发扬光大储备更多心智健全的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