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2003年,为促进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加强内地、香港、澳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主要内容包括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的协议。当前粤港澳服务贸易呈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服务贸易规模持续高速增长,重点平台建设取得成效,专业服务合作水平持续提升,各城市与大湾区发展战略主动对接,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政策相继出台等特点,进而本文总结出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大湾区企业的运营和协调成本高,大湾区服务贸易自由化存在着 “大门已开、小门未开”等诸多障碍,大湾区部分服务业受制于国家事权,开放相对滞后,大湾区各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协调程度不高,影响资源优化配置,粤港澳跨行政区域合作机制作用和政策效率有待提升,CEPA协议已不完全符合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法治营商环境的需要。进而本文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
林吉双:作者简介:林吉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服务经济研究院(国际服务外包研究院)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和服务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