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王朝与制度变迁——清代云南地方省级行政体制的演化
文章摘要
前辈学者早已指出先秦就“已尝划野分疆,建置万国”,“九州、十二州、大九州之说,各盛于一时,皆可代表先民对于疆域制度之理想”,然“自郡县肇建,而地方制度与区划,始稍见完善。厥后诸代建置之情形,各有不同,或因前朝旧规,或自创设新制,故汉州、唐道、宋路、元省皆成一代之主要地方制度,其名称虽异,而其演变之迹尚可循求”。[1]所论强调了历代地方制度变迁有其密切的内在联系,此即李剑农所言“一切历史事变都是难于斩然截断”之论[2]。钱穆曾论,秦之前的夏商周是“封建的统一”,秦汉以降“已经不是封建性的诸侯列国并存,而是紧密隶属于中央的郡县制度的行政区分了”。[3]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构建进程中,边疆或边疆族群政权与王朝中央虽长期被认为是“边缘”与“中心”的关系,但却是这一构建进程不可或缺的重要两端,而制度则是联系二者的重要环节。亦如萧公权所言,“始皇并吞六国,封建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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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段金生:段金生,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